本報通訊員 北瓔 本報記者 周文丹 
  都說男兒有淚不輕彈,但吳先生真是忍不住。心裡苦啊!
  第一次婚姻生的女兒,養了9年,結果親子鑒定顯示不是他的;第二任妻子懷了孕,他高興壞了,結果妻子幽幽來了句,“可能也不是你的”,再次離婚;之後,前妻拿著他當年開玩笑寫下的借條,上法院告他還錢。三次上法院,人財兩空,吳先生身心疲憊。
  “我真的只想好好過日子,怎麼會這樣啊……”年近四旬的大男人,說著說著,眼眶又紅了。
  一婚生的女兒,鑒定結果非親生
  他打第一場官司:改判撫養權
  吳先生的第一次婚姻,始於2004年。婚後沒多久,妻子就懷孕了,緊接著女兒降生。2008年,柴米油鹽漸漸耗盡了小兩口的熱情,兩人平靜地分了手,當時女兒才4歲。
  吳先生的父母很疼小孫女。所以離婚時,他只提了一點,女兒歸他撫養,撫養費妻子就不用給了。
  兩人達成協議後,就去民政局辦了離婚,孩子由吳先生和父母一起撫養。
  時隔5年,去年3月,吳先生迎來了第二春,迎娶了應女士。應女士也有過一段失敗婚姻,兩人年齡又相仿,吳先生很珍惜來之不易的感情。
  後母向來不好當。尤其是女兒已經9歲了,突然出現一個陌生女人要當她媽媽,孩子接受不了。應女士給丈夫吹枕頭風。“你女兒長得一點也不像你,脾性也不像。以後我們總要有自己的孩子的,要不把她送走吧?”
  吳先生心裡其實不太捨得,可妻子的話正好戳中了他的死穴——確實有不少人說過,女兒不像自己。思量再三,他決定帶女兒去做親子鑒定。
  沒想到,一語成真,養了9年的女兒,果真不是他親生的。吳先生羞憤交加,去年下半年與前妻對簿公堂,要求改判女兒的撫養權,同時索要撫養費、精神損失費等。
  最終,法院判決女兒歸前妻,吳先生獲得總計10萬元費用。
  二婚妻子懷了孕,孩子也不是他的
  他打第二場官司:離婚
  人心都是肉長的,尤其是老人,特別寵愛孩子,哪怕不是自家親骨肉,可付出的感情確是實打實的,一下子哪裡收得回。
  孫女被送走後,吳先生的父母鬱悶了,老兩口硬逼著兒子帶回了孫女。應女士哭過、鬧過,都沒用,於是心生去意。今年8月,她到法院起訴要求離婚。
  一邊是父母和孩子,一邊是妻子,夾在中間的吳先生很是難做。可他知道,自己只想好好過日子,不想再離婚了。
  案子還沒開庭,應女士懷孕了。吳先生高興壞了,他認為這是個輓回婚姻的好契機,而且自己終於要當真正的爸爸了。他特意向單位請假,去照顧妻子。
  即便如此,應女士也不肯回頭。吳先生不明白,夫妻倆的矛盾真有這麼嚴重嗎?
  見丈夫不肯離去,應女士嘆了口氣,幽幽地說出了真相,“孩子可能不是你的。”
  晴天霹靂再次擊中吳先生。心灰意冷之下,今年10月,兩人離了婚。
  前妻拿婚前寫下的借條要他還錢
  他打第三場官司:還債
  十年,兩次結婚,又兩度離婚,兩番有了孩子,卻全都不是自己的。十年,真正是竹籃打水一場空。
  吳先生以為,霉運到此總該結束了吧。沒想到,第二任前妻應女士,再次把他告上了法庭,要求他歸還欠款15萬。
  “這張借條我都不知道從何說起。”吳先生苦笑著搖了搖頭。
  他說,事情要從去年兩人登記領證的前幾天說起,有一晚應女士拿了張8萬元存款的銀行卡給他,說是她近幾年的積蓄。
  “她說,兩人要一起過日子,錢就一起用。我感動得不行,覺得老天待我還是不薄的,這回我終於遇上了對的人。”吳先生說,他接過銀行卡後,應女士半開玩笑半認真地又提了個建議。“她說怕我以後對她不好,她要個保障,讓我寫個借條,不過不是8萬,是15萬。萬一我真對她不好了,這筆錢就當做是她的補償。”
  現在案子剛立案,會怎麼判還不好說。但法官說,吳先生的勝算很微弱,因為借條是婚前打下的,也沒有旁證。吳先生點點頭,“我心裡有數了。我只希望能多給我一些籌款時間。”不過,他還說了另外一句話,“不管怎麼樣,日子總還是要好好過下去的。”
(原標題:寧波最鬱悶的男人,大概是他)
編輯:SN18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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